2010新丝路中国模特大赛湖北赛区参赛须知
 发布时间:2010-3-2   被阅览数:152   


选手参赛须知
  为保证2010新丝路中国模特大赛湖北赛区比赛(以下简称“本次大赛”)正常有序的进行,维护大赛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证性,使参赛选手能够做好赛前各项准备工作,特制定本须知,所有参赛选手均须严格遵守:
  一、 参赛须知
  1、 参赛选手应当完全满足本次大赛的参赛条件。
  2、 按照组委会工作人员通知的比赛日期、地点、时间,准时抵达比赛现场,在现场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赛前登记和签署参赛文件。
  3、 本人保证向本次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健康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不存在任何虚假或引致重大误解的内容,本人能够参加大赛过程中举办的各项活动,如有因隐瞒本人的健康状况而引起的不良后果及影响将由本人自己承担。
  4、 参赛期间,如参赛选手在参赛前已经签订业务合同,则其在报名时应当披露该等信息,大赛组委会或大赛总法律顾问有权判定其是否符合参赛条件,并建议其与业务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商,以采取不影响比赛的解决方式(该解决方式是否影响比赛以主办单位的决定为准);参赛选手在报名时未披露该等信息的,如大赛组委会或大赛总法律顾问在比赛期间发现该等情形,则有权取消或建议主办单位取消其比赛资格。
  5、 参赛选手应当遵守大赛组委会关于参赛选手登记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如实填报自身情况,并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参赛选手提供的信息和证件不真实,则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有权要求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 参赛选手在参赛期间应当爱护公物以及比赛现场设备,如因其本人原因导致相关物品损坏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 参赛期间,参赛选手必须参加大赛组委会组织的专业性公关活动,并承诺将服从大赛组委会的管理要求。
  
  二、 初赛说明:
  1、 赛前准备:选手接到参赛通知后,应在比赛前准备好合身的服装和进行化妆造型,以能凸显自身优势的最佳形象来参加初赛;
  2、 比赛环节:初赛现场,选手将进行量体(身高、肩宽、三围、比例、体重、鞋码等);面试(30秒内的自我介绍、评委问答、皮肤、微笑等方面);T台形体展示(选手自备服装和化妆造型在大赛组委会提供的现场音乐中进行形体展示);试镜(选手自我设计5—8个pose在摄像机和照相机前进行定点展示)等环节的比试;
  3、 考核指标:初赛中,评委将从参赛选手的参赛纪律、形体形象、化妆造型及服饰搭配能力、镜前表现力、对音乐的感觉、T台形体表演等指标来量化考核评分;
  4、 入围通知:当当轮初赛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现场宣布初赛结果,入围复赛的选手将领取到复赛通知书。如参赛选手对评判结果有异议的,参赛选手可以在评判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大赛组委会提出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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